我国电动轮椅市场竞争激烈,为了提高公司效益,很多企业纷纷转向国外的市场,尤其是美国这样的发达国家,但是出口美国需要FDA510(k)认证,电动轮椅和手动轮椅在美国FDA当中是属于FDA510(k)的产品。下面我们就来看看电动轮椅、手动轮椅FDA510(k)认证办理流程。
电动轮椅、代步车等产品美国FDA510K申请流程:
1:电动轮椅检测标准
申请过程中需要提交FDA认可的检测报告,其中需要包括ISO7176系统检测和生物相容性检测、安规和电磁兼容。
2:电动轮椅510K的项目关键
产品性能、安全测试、控制器和软件验证
3:项目周期
FDA的评估到最终批准的时间一般较长,由FDA控制;通常正常进程整个周期在12个月左右。而FDASUNGO凭借丰富经验,电动轮椅项目平均耗时8个月,最快仅2个月下发K号。
电动轮椅的510K 申请流程如下:
FDA 510(K)技术文件合规要求
适用于美国FDA 510k注册的标准分析
现有文件的可用性确认
市场上已注册产品的收集与比对
按照美国FDA 510k要求编订产品信息
依据标准编制510k注册文件
依据注册文件的评审结果进行修订
完成公司登记及产品列名注册
代步车电动轮椅的510K检测标准ISO7176
出口欧盟MDR CE认证的申请流程,举例:康复器械:轮椅、电动病床、气床垫、担架等产品出口欧盟,按照医疗器械法规MDR分为CLASS I。
I类医疗器械,不需要公告机构审核,企业可通过自我符合性声明途径进行产品注册,但注册前要完成:
加贴CE标记的要求包括:
1. 编制技术文件;
2. 完成产品测试;(测试标准:例如电动病床EN 60601-2-52、手动轮椅EN12183、电动轮椅EN12184)
3. 申请SRN号、编制Basic UDI-DI
4. 发布DOC符合性声明;
5. 欧盟授权代表;
6. 完成欧盟主管当局注册。
周期3-5周
按照国家新《医疗器械分类目录》,电动轮椅、电动代步车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。
需要满足GB/T18029标准,该标准等同采用ISO7176系列检测标准,是国内经备案现行有效的轮椅产品企业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。
出口美国
美国FDA定义电动轮椅是一种电池驱动的装置,其具有用于医疗目的的轮子,以便为限制坐姿的人提供移动性。
电动轮椅属于FDA II医疗器械,需要向FDA提交510K文件,并接受FDA技术审核。
出口欧洲
电动轮椅、电动代步车出口欧盟,按照MDR EU 2017/745医疗器械法规的要求,属于Class I 医疗器械,按照要求申请CE认证。
出口英国
电动轮椅、电动代步车出口英国,按照UK MDR2002医疗器械法规的要求,属于Class I 医疗器械,按照要求申请UKCA认证。
出口瑞士
电动轮椅、电动代步车出口瑞士,按照oMedDO医疗器械法规的要求,属于Class I 医疗器械,按照要求瑞士代表、瑞士注册。
FDASUNGO是一家具有20年医疗器械出口认证经验的公司,我们在海外设有办事处并拥有自己的检测实验室。我们致力于提供专业的认证咨询和服务,如果贵厂有需要,请随时联系我们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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