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美国市场,电动轮椅和手动轮椅都属于FDA510K产品。制造商必须向FDA提交510K文件,并接受FDA的技术审核。在申请过程中,需要提交FDA认可的测试报告,包括ISO 7176系统检测、生物相容性检测、安规和电磁兼容性等。
此外,对于电动轮椅和电动代步车等电动类器械,还需要执行EN 60601-1、EN 60601—1-2、EN12183和EN12184等标准测试。些标准测试可以确保产品在安全性能、电磁兼容性等方面符合欧盟法规要求和市场需求。
在办理轮椅的准入过程中,应注意不同国家和地区的规定和标准可能有所不同。制造商需要仔细研究其目标市场的要求,并制定相应的进入计划。此之外,生产厂家还应注重产品设计和质量控制,确保轮椅的安全性和可靠性,从而提高其产品在市场上的竞争力。
总之,对于轮椅制造商来说,办理欧盟CE和美国FDA的准入是出口至这两个市场的必要步骤。制造商需要遵守相应的法规和标准,并准备充分的文件和检测报告。同时,选择有经验的代表和咨询公司可以提供有效的支持,使整个准入过程更加顺利和高效。
除了欧盟和美国,其他国家和地区对轮椅的准入要求也可能存在差异。以下是一般而言的一些准入细则,具体的要求可以根据目标市场的法规和标准进行调整。
美国:轮椅进入美国市场需要符合美国食品和药物管理局(FDA)的要求。手动轮椅和电动轮椅通常被列为FDA510K产品。制造商需要提交510K文件,并接受FDA的技术审核。在申请过程中,需要提交相关的测试报告,如ISO 7176系统测试、生物相容性测试、安规和电磁兼容性测试等。
欧盟:进入欧盟市场的轮椅通道遵循欧盟医疗器械法规(MDR)2017/745。根据该法规规定,轮椅一般被列为I类医疗器械。制造商需要提交CE技术文件,其中包括产品设计说明、性能测试结果、材料成分等信息,并符合欧盟要求的技术标准。此外,制造商还需要有一个合规的欧盟授权代表,并向欧盟成员国提交产品注册申请。
依托FDASUNGO在行业内强大的品牌实力,我们服务过的轮椅、代步车生产制造商中业内知名和上市公司多达20余家。
轮椅、代步车产品出口欧盟申请CE认证平均耗时2-3周,轮椅、代步车产品出口办理美国510K认证从项目申请到获批最快仅需58天!
2022年至今美国FDA为中国大陆地区下发轮椅/代步车K号共40个,其中有16个产品K号是在FDASUNGO辅导下申请成功的,占总量接近50%。
对于轮椅产品的检测,FDASUNGO提供按照GB/T 18029系列标准,ISO 7176系列标准和EN12183/EN12184标准进行检测的全项服务。
对于有计划走向海外的轮椅生产企业来说,了解目标市场的准入要求,制定相应的准入计划是非常重要的。同时,与专业咨询公司合作可以提供必要的支持和指导,包括在法规解读、文件准备、标准测试等方面的专业知识。这有助于制造商顺利完成准入流程,确保产品符合市场要求,为消费者提供安全可靠的轮椅产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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