医用床CE认证、担架CE认证、拐杖CE认证、手动病床CE认证如何办理?
电动护理床、脚踏器、床垫、防褥疮坐垫、电动移位机、手动病床、电动病床、气动婴儿床、电动代步车、电动起步沙发椅等康复器械产品,欧盟MDR法规分类Class I,对于 I类的产品,欧盟强制要求2021 年 5月 25 号强制实施MDR2017/745新法规;老MDD法规不管我们的CE证书是否在有效期都是直接失效,需要尽快安排新法规的CE认证,过了5月25号老法规不能清关以及销售的哦!
最近有很多小伙伴咨询MDR CE认证的问题,FDASUNGO就整理了相关问题,希望对小伙伴们有帮助。
Class I类医疗器械,不需要公告机构审核,企业可通过自我符合性声明途径进行产品注册,但注册前要完成:
以手动轮椅为例,加贴CE标记的要求包括:
1. 提供企业、产品相关信息、说明书、工艺要求等;
2. 完成产品测试;(测试标准:如手动轮椅EN 12183:2014等)
3. 编写符合MDR法规要求CE技术文件
4. 发布DOC符合性声明;
5. 签订欧盟授权代表协议;
6. 完成欧盟主管当局注册。
周期4-6周
MDR CE认证常见问题解答
I类(非无菌/非测量)器械基于MDD指令的“自我符合声明”,2021年5月26日之后是否依然合规?
基于MDD指令提供的自我符合声明,2021年5月26日起将不能合法投放欧盟市场。
MDR法规下哪些器械可以采用“自我符合声明”模式?
MDR法规下,I类器械(非测量、非灭菌、非重复使用)可以采用自我声明模式,但需要欧盟授权代表和欧洲注册。I类器械(测量、灭菌、重复使 用)除获得公告机构颁发的 CE和ISO13485证书外, 还需要欧盟授权代表和欧洲注册。
对于一个法定制造商而言,MDR第10条款所规定的所有一般性义务都是适用,另外MDR第52.7条款有对I类医疗器械这些方面的要求进行规定。
I类无菌、带测量、可重复使用手术器械,是否需提供【定期安全性更新报告PSUR】文档?
此类手术器械没有PSUR的要求。
但根据Art.85的要求,I类医疗器械需提供上市后监督报告。
对于I类可重复使用器械,需提供哪些关于产品清洁方面的文件?
I类可重复使用器械需提供:消毒、灭菌、保养、功能测试、清洁说明书及相关确认文件
参见MDR法规Art. 52。
公告机构何时开始按MDR开展认证审核?
申请并获得欧盟主管当局授权、公告之后,公告机构才能按MDR进行认证审核。
MDR对分包方有什么要求?
如分包方要为其服务的制造商担责,则必须全面遵守法规要求。
如分包方无须担责,则仅需代表制造商接受审核,包括飞行检查。
MDR发对对UDI的要求,与美国现行UDI要求是否一致?
MDR法规,与美国FDA法规,对UDI的要求有相似点,也有差异。
具体参见MDR法规Annex VI关于UDI的要求。
制造商如何使用SRN(单一注册号码)并符合UDI的要求?
一旦欧洲医疗器械数据库系统EUDAMED上线,制造商必须从其主管当局获得其SRN号码。
独立包装、多单元包装的器械, UDI是否都适用?
独立包装的器械,所有包装上都需标注UDI信息。
多单元包装的器械(如10ps一盒的外科手套),只需在外包装上标注UDI信息。
具体参阅法规Art.27、Annex VI。
UDI全面执行前,与符合性声明、技术文件关联的部分,符合性评估将如何考量?
欧盟委员会网站有几个与UDI有关的指南,在UDI信息缺失的情况下可以先进行符合性评估,当这个系统全面启用时,相关器械将必须满足UDI的所有要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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